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p>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
消防队伍建设?/p>
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p>
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p>
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p>
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p>
一、建设原?/p>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
其他设有消防
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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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
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
微型消防站,
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p>
?/p>
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p>
二、人员配?/p>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p>
6
人?/p>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
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p>
(三?/p>
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消防员负责防火巡?/p>
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p>
(四?/p>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扑救?/p>
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p>
三、站房器?/p>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p>
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p>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p>
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p>
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p>
等器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