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煤码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æ¡?/p>
为切实保障电厂煤码头人身和设备安全,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救援职责,确保åœ?/p>
电厂煤码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能快速ã€?/p>
及时ã€?/p>
有效地组织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
指挥救援队伍ã€?/p>
调度设备和物资,抢救员工生命和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设备损失,作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
应急处理工作,减少特重大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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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åˆ?/p>
定本预案ã€?/p>
一ã€?/p>
指导思想
在县安委会、港务分局、海事处ã€?/p>
电厂的统一领导和直接指挥下,通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联合ã€?/p>
统一行动,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情况,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ï¼?/p>
维护社会稳定ã€?/p>
二ã€?/p>
适用范围和事故类åˆ?/p>
电厂煤码头作业发生一次性人员伤äº?/p>
1
人及以上事故,作业的船舶发生火灾、船舶碰撞煤码头
事故、重大机械事故、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煤码头设施损坏事故等一次性损失在
10
万元
以上的ã€?/p>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务é™?/p>
34
号令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ã€?/p>
三ã€?/p>
指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