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ç¯?/p>
法律
第一ç«?/p>
法理
法的含义ï¼?/p>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æ–?
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ã€?/p>
法的特征ï¼?/p>
1.
对象æ€?/p>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法以一定的社会关系
为调整对象,而道德、宗教规范主要是通过约束控制人的思想来完成社会关
系的调整ã€?/p>
2.
国家性ã€?/p>
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ã€?/p>
3.
规范性ã€?/p>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权利和义务是主要内容,道德ã€?
宗教也规定义务,但轻视权利。不承认利益ã€?/p>
4.
强制æ€?/p>
�/p>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ã€?/p>
其它许多社会规范也有å¼?
制力,但不具有国家性ã€?/p>
法的
规范作用
:大体上概括ä¸?/p>
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åˆ?/p>
五种作用。指引作用是指对
个人行为起导向和引路作用ã€?/p>
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ã€?/p>
预测作用指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之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ã€?/p>
教育作用是指法的实施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ã€?/p>
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ã€?/p>
法的分类ï¼?/p>
1.
按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分为成文法(又称制定法,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ä»?
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律)与不成文法(一般指习惯法,有法律效力,但不å…?/p>
有条文形式)
ï¼?/p>
2.
按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分为实体法(以规定和确认权利与义务或职权与职责ä¸?/p>
主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与程序法(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æˆ?/p>
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法ï¼?/p>
3.
按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分为根本法(即宪法)
和普通法,普通法指宪法以外的法律ã€?/p>
4.
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法律的适用范围不同所作的公类ã€?/p>
5.
国内法与国际法ã€?/p>
(以上五种分法是法律的一般分类)
法律的特殊分类:
1.
公法与私法ã€?/p>
2.
普通法与衡平法ï¼?/p>
普通法是专æŒ?/p>
11
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é€?/p>
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判决例法;衡平法是指英国大法官们在
14
世纪以后以公
平正义原则和规则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决例法ã€?/p>
法的效力:是指法律的生效范围和适用范围,对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适用的效
力ã€?/p>
时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主要有
以下几种形式
1.
自法律公布之日起ï¼?/p>
2.
由该法本身规定生
效时间;
3.
由专门决定规定某法的生效时间ï¼?/p>
4.
规定法律公布后满足一定条件时
生效ã€?/p>
法的终止效力的时间,有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两类
法的制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