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花源镇规划优化调整
文本
第一?/p>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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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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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p>
成都市人民政?/p>
“关于加快优先发展重点镇
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重点镇的各项目标?/p>
2004
年花?/p>
镇修编规划中部分指标未能达到成委?/p>
[2005]23
号文件的要求,不能起
到很好的指导作用,需要对规划进行优化调整。受花源镇人民政府委托,
由成都市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本次花源镇规划优化调整任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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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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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p>
,中共成都市委、成?/p>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的意见?/p>
(成委发
[2005]23
号)
,成都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镇规划调整工作?/p>
通知?/p>
(成规委?/p>
[2005]8
号)等文件,优化调整本规划。本规划是花?/p>
镇镇域范围内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指导性文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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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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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花源镇规划》的批准机关是新津县人民政府,其?/p>
行和解释权属新津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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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
本文本与花源镇规划调整说明书?/p>
图纸共同使用?/p>
不可分割?/p>
?/p>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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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p>
粗宋体字
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p>
第二?/p>
规划调整的依据、重点及年限
?/p>
6
?/p>
规划调整的背?/p>
1
?/p>
花源镇规划是?/p>
2004
年被确立为重点镇后,
短时间内编制完成的,
加之在当时新提出“城乡一体化规划?/p>
,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办法和?/p>
导文件均不十分成熟,
原规划存在一些不足,
不能很好的指导花源镇的经
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急需进一步优化调整?/p>
2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优先发展重点镇建设
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优先发展重点镇的各项目标?/p>
2004
年规划中?/p>
分指标未能达到成委发
[2005]23
号文件的要求,不能起到很好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