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森林消防大队管理细则
第一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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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æ�?/p>
为加强和规范费县森林消防大队的管理,
充分发挥森林消防大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ä½?/p>
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根据《森林防火条例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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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费县扑救森林灾应急预案ã€?/p>
,结合费县林业实际,特制订本管理细则ã€?/p>
第二æ�?/p>
费县森林消防大队是一支以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职责,同时集应急救援、气象灾害预防ã€?/p>
防汛抢险等为一体的,有组织、有纪律、有保障、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在行政上受费县人民政府
和费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费县人武部和费县林业局的指导ã€?/p>
第二ç«?/p>
组织机构
第三æ�?/p>
森林消防大队设队长一名,教导员一名,副队长二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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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æ�?/p>
森防大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三中队ã€?/p>
9
个班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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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三个建制中队,每个中队三ä¸?/p>
班,共九个建制班,一个后勤保障组(由一名副队长兼任后勤保障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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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æ�?/p>
森林消防大队的重大事项由队务会议研究决定ï¼?/p>
队务会组成人员:
队长ã€?/p>
副队长ã€?/p>
中队长ã€?/p>
班长组成,必要时由队长决定,可适当扩大组成人员ã€?/p>
第六æ�?/p>
森防队员在本队的工作调整,由队务会研究决定ã€?/p>
第七æ�?/p>
森防队员的党组织关系暂归费县林业局党支部管理ã€?/p>
第三ç«?/p>
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