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用手册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1:41: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府主管部门等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处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上海东湖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或使用人签名(盖章): ___________ 管理处(盖章):

年 月 年 月

日日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示范文本)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 资质证书号: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装修住宅地址:

业主姓名: 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2、装修施工期 天,预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

《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小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他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收取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装修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生活。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伸型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影响,18:00至次日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音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乱划,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需要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走廊、电梯厅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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