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电大《民法专题》课程教学改革的总结.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5 5:49:2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江苏电大《民法专题》课程教学改革的总结

《民法专题》为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自开的特色课程,课程开设于2002春,课程负责人是我校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负责人、法政系主任马晓燕老师,课程组的全体教师不断探索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规律,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模式及教学模式的改革研究和实践,该课程已形成了自身特色鲜明、体现教育创新思想的远程教育形式下的教学模式,将信息技术不再只是作为辅助教或辅助学的工具,而是通过新型教学环境和教与学方式的创设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结构,使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我校法学专业开设的《民法专题》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际紧密相联,融理论性和应用性为一体的专业提升课程。该课程的教学目标明确定位为:培养学员的法律思维和创新精神。课程2001年开设至今,在教学上勇于实践创新,进行了不断的探索。

一、引入先进教育理念,探索新型教学模式

该课程以建构主义理论为基础,引入霍姆伯格“引导教授式对话”的理论,改变传统的法学案例教学模式,创设远程教育形式下的 “情境——探究”式问诊式教学模式。

通过教师,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及策略,创设多样的情景环境,引发学生兴趣,探究释疑,激发其创造动机及潜能。

教学体现四个创新点: 选准切入点

教学切入点的选择直接引领着整个教学过程。 因此,案例、问题的情景选择都密切贴近生活。

理清知识点

知识点理清的过程是教师在教学中发挥导学作用的过程,教师不是简单地向学生灌输知识,而是引导学生把握知识的内在结构,了解知识的产生过程,掌握知识的重点和难点。 在案件讨论分析后之后,总结知识点。

激发兴奋点

注重启发与诱导,运用发现法、情境法、暗示法、讨论法、点拨法等新颖的教学方法,通过先进的教学媒体激发学生的兴趣。

培植发散点

用已有知识去产生新的知识,把学过的知识加深理解,加以发散。

1

二、构建新型教学结构,建设立体教学媒体

教学资源经过五年多的建设,除纸质教材外,在江苏电大网络平台上已配有流媒体和各类辅导栏目,为便于学员学习,2005年又建成网络课件,教师面授的电子稿本内容丰富,特别是网上讨论区、在线测试、课件中设置的在线教学评价,虚拟法庭系统,为课程网络教学实验提供了重要基础。

该课程目前的录象除课程负责人马晓燕教师主讲外,还由南大教授担任,面授中还聘请了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的名师、法院的高级法官为直属学生讲学,让学生领略到在电大开放教育的学习更能享受到优质的教学资源。教师充分引导学生运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学习,特别是学会在网络环境中的自主学习该课程,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积极参与网上教学活动。在课前的课程导学,重点介绍本课程所拥有的文字资源,网上资源、网络直播、点播课堂、相关专业同站等的位置及其登录方法,2003年至今,vod点播人次达10020人次;课程论坛点击为27672,发帖数为2757在课中,受到学生欢迎。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合理运用多种资源为学员做好支持服务,依托电大网络“三级平台”构建的直播课堂、在线讨论平台、“江苏电大法律诊所”,民法专题网络课件和课程负责教师的个人博客,形成以导学为主线,网络资源为支撑的,教师面授为辅的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远程教学辅导教学组织形式,全省电大该课程教师组成的课程中心组,积极探索在网络环境下的教学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在学员190份的调查研究问卷中显示: 优质的课件资源和教学辅导资料是学生普使用的远程教育手段

三.设计多元评价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以建构主义和人本主义理论为基础,设计了四环课程保证体系

2

设计的多元评价标准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反映的评价的全面性,过程性、动态性 在江苏电大省率先进行课程形成性考核和考试方式改革,实行考试形式的开放化,考核内容与课程学习过程、形成性考核密切联系,同时,题目的设计更加灵活,注重实践技能的考核。该课程的考试成绩一直呈正态的分布,考试中由于开卷考核和命题内容的灵活性,考试中违纪现象极少。

期末考核内容设计是否适应人数140120100806040200适应 一般 不太适应1121228 该课程中期末考核内容的设计,你认为是否适应开放学员的学习能力的培养 数目 百分比 适应 112 35.90% 一般 122 39.10% 不太适应 8 2.56%

分析:该表的统计数据表明,民法专题以开卷的形式进行终结性考核,这种开放式的考试形式,在考核内容设计上更加侧重能力素质的比例,学员是能适应这样的考核形式的。

3

联系客服:779662525#qq.com(#替换为@) 苏ICP备20003344号-4 ce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