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3/15 8:58:0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审计
专题一 审计计划
1、 审计证据仅以电子形式存在,其充分性和适当性取决于系统相关控制的有效性,仅实
施实质性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应当考虑相关控制的有效性,并了解、评估和测试相关控制。
2、 对注册会计师带来不便的一般因素,不足以支持注册会计师做出
当实施存货监盘,或安排其他注册会计师代为监盘
3、 内部审计的自主程度和客观性时有限的,如果拟利用内审的特定工作,应当评价内审
的客观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并对内审的特定工作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确定其足以实现审计目的。
4、 注册会计师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应当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5、 重要性的确定:
a) b) c) d) e) f) g)
盈利稳定——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 微利或微亏, 或盈利和亏损交替——过去 新设企业 ——总资产; 新兴行业——营业收入; 基金——净资产
研发中心——成本或营业费用; 公益性基金会——捐赠收入或支出;
基准通常保持稳定, 在经营规模没有重大变化时, 使用替代性基准确定的重要性水 平不宜超过上年的重要性。
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不需要考虑具体项目计量相关的固有不确定性。
6、 注会无需将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平均或按比例分配到各报表项目,
经验和本期风评结果,确定一个或多个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7、 当审计过程中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获取了新的信息或进一步程序使注会对被审单位经
而是应根据前期审计
XX 不可行的决定;应
3-5 年经常性业务的平均税前利润或亏损;
营情况了解发生了变化,注会应当修改实际执行的和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8、 低于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的错报不需要累积,不需要更正;临界值一般为报表整体重要
性水平的 3%-5%,最高不超过 10%。 9、 银存和应收的函证程序:
注会应当函证银存, 除非有证据表明银存、 借款及往来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且重大错报风险低; 注会应当函证应收账款,除非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如果不对银存和应收函证,应当在底稿中说明情况。
10、管理层要求不函证时,应当考虑其合理性,合理则实施替代程序,不合理则视为审计
范围受限,应考虑对财务报告可能产生的影响;
分析原因时,应考虑管理层的诚信、是否存在舞弊或错误、替代程序能否提供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 审计范围受限:
11、注会应当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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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 函证很可能无效。
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
风险保持警觉;发出前核对,收回后验证。
12、对电子回函,应当与被询证者联系,合适回函的来源和内容;口头回函不能作为有效的
审计证据,注会可以要求书面回函,无书面,则实施替代程序。
13、如果注会认为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必要程序, 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充分的
审计证据,注会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14、利用专家的工作:
a)
确定是否利用: 管理层是否用了专家的工作; 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及复杂性; 重大 错报风险; 预期程序的性质及其注会对专家工作的了解, 据;
b)
评价专家本身: 专业素质、胜任能力和客观性;了解专家的专长领域; 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评价专家工作是否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