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7 16:47:1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1.1 规划依据
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惠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惠州市城区防洪排涝规划》、《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报批稿)、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范、其它部门相关文函和会议纪要。
1.2 规划原则
本规划依照的原则是:尊重上层次规划、创造最优整体效益、弹性发展和重视可操作性。
1.3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南四环路、惠南大道、南岸路、白泥一路和西枝江围合的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6.44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区西部约3平方公里的用地属于《惠州市河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本次分区规划不再规划研究,仅在最后成果的《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反映该部分内容。
1.4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
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
2.1 功能定位
本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居住为主、商业和休闲娱乐为辅的发展区。
2.2 规模
2.2.1 人口规模
规划控制人口规模为15.5万人。 2.2.2 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1353.7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170.18公顷,占本次规划用地面积的86.44%。
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
3.1 布局结构
采用“一个中心,一条风光带、一个休闲娱乐区和三个居住社区”的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个中心”是指结合南部新城中心体育场在四环路北部规划市级公共设施用地,形成规划区的中心;“一条风光带”是指充分利用西枝江的自然环境优势,形成西枝江滨江风光带;“一个休闲娱乐区”是指结合规划的金山湖公园形成休闲娱乐区;“三个居住社区”是指金山A区、金山B区和金山C区。
3.2 用地功能分类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对该区的用地进行功能分类,以中类为主,规划增加了村民建设用地(包括村民自留居住用地、老村庄用地、村民自留工商用地和村民拆迁安置用地)、中小学用地和滩涂绿地这几类用地类别,这些用地分类的名称仅限于本规划使用。
3.3 土地利用规划
3.3.1 规划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52.77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8.69%。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417.02公顷。规划三个居住社区:即金山A区、金山B区和金山C区。
3.3.2 规划村民建设用地面积为102.5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77%,包括老村庄用地、村民自留居住用地、村民自留工商用地和村民拆迁安置用地。规划自留居住用地27.86公顷,自留工商用地16.46公顷。其中,安排冰塘村自
留居住用地13.92公顷,自留工商用地11.01公顷;安排高布村自留居住用地6.78公顷,自留工商用地5.44公顷;安排湖山村自留居住用地7.16公顷。
3.3.3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77.3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61%,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3.3.4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为9.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8%,包括供应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和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3.3.5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为214.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8.36%。
3.3.6 规划绿地面积为313.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79%,包括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其中规划公共绿地面积为277.40公顷。
3.3.7 规划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用地在没有置换成建设用地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非农业的开发建设活动,基本农田保护用地置换后用地性质按此规划执行
3.3.8 规划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规划用地汇总表 表3-1 序号 用地代号 R 1 R2 2 C C1 C2 3 C3 C4 C5 C9 4 S U 5 U1 U2 用地名称 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中小学用地 村民建设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设施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面积(公顷) 452.77 417.02 35.75 102.58 77.35 28.99 19.31 9.73 9.91 6.42 2.99 214.87 9.15 2.05 3.44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38.69% 35.63% 3.06% 8.77% 6.61% 2.48% 1.65% 0.83% 0.85% 0.55% 0.26% 18.36% 0.78% 0.18% 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