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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18:08: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敢庆人学硕士学位论文 5信访不信法现象产生的原因

的发展等原因导致单位社会迅速解体,中国由一个单位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型。 社会重组转型产生两个重要的社会结果,一是人们的关系类型服从关系向平权 关系转变,二是民众间纠纷冲突丨丨益增多。这两种情况的出现必然要求我国民主 和法治制度健全完善以适应时代变化发展的需要,但是相应的制度非但没有完善. 反而基层政府失去在单位社会下对经济和政治控制全权,解决矛盾的能力也随之 下降。纠纷便人里hli蓰层向上传递,并浦向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机构。信访数黾 大最增加,法治的不完善,社会必然出现信访不信法现象。

第三,服务大局和战争政治模式对信访的影响。党和政府在处理很多信访事 项时都是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战争政治模式就是用打仗的方式来执法, 认为这种方式能够快刀斩乱麻,表现就是喜欢进行严打,像前年重庆进行的大规 模“打黑”。我们政府从服务大局出发,用战争政治的模式处理信访事项,就容易忽 视司法程序,造成对司法权威和法制的践踏。但这种做法比较容易打击犯罪活动, 起到很好的社会效果;百姓看到党和政府的政绩和努力的同时认为司法机关作用 不明显,自然而然地信访不信法。

5.2我国基本国情加剧百姓信访不信法问题

第一,我国一些现实决走党和政府维稳态度。我国人门多,人均资源少,冲 突纠纷发生的数量多、频率高,而且我国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各方 面压力巨大,正如邓小平同志曾说过的,“我们中国有十多亿人口,如果天天有人 游行示威,那我们政府什么事也做不了”。这些客观原因导致党和政府采取维稳态 度来处理纠纷,像笔者邻居老杨那个案例就是如此。但维稳态度反过来又可能促 使百姓为追求权利的实现信访而不信法丨

第二,我国的司法制度不够完善,司法部门审判权独立性差。法治社会単., 公民寻求救济,只需诉诸司法机关,通过普通司法程序,就必然会得到一个iK常 合理的结果。我国的台湾在这点上就走在我们甜面,当陈水扁仍是台湾当局领导 人时,司法机关就已经正式对他相关罪行进行立案起诉和审判;当马英九还在竞 选台湾领导人时,司法机关也对他挪用特支费的案件开始审判。而我国IF处于由 人治走向法治的过渡时期,法治仍不完善,法院在实践中的具体作用和学术界有 关司法功能的规范分析存在很大的差距。因而西姓通过司法程序可能没法挽回合 法权益,只能寄希望于信访这条过程不稳定,结果+可知的救济方式:只能權蒞 坚强的意志力,一级乂一级地寻求于信访,寄希望r?能够遇到一位宵天,敢冒着 的?途和得罪他人的风险为其主持公道。

第三,我W司法部门因自身存在的一些客观问题,没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 事,使公民诉讼没有得到合理有效的解决。法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些法官业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信访不信法现象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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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能力较差,对法律理解有偏差,道德修养不够,在市判过程中特权思想严重, 作风简单粗暴。同时,司法腐败现象较为普遍,比如法官接受贿赂,甚至接受原 被告双方的贿赂;法官参股律师琪务所,对于没请他参股律所的律师的案件就判 输。这些存在于司法部门的客观问题致使司法审判存在着裁判不公、久审不结、 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等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制造或加剧纠纷,并导致3事人因 小能理解或不服裁判,而不断地信访,促使出现S姓信访而不信法现象^

第四,信访制度不够完善。首先,信访法制化落后。2005年《信访条例》的 颁布实行表明国务院希望把信访制度提升到准司法制度甚至司法制度的地位,从 而使信访制度规范化、法制化,但现有信访法规没有与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适 当衔接,信i方制度与其他的纠纷解决机制如何衔接也不够淸晰。其次,信访考核 指标过于刚性。为维护社会稳定,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屮央不断强化信访工作责 任制,及至要求“箏上访”,对主要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这种刚性的问责机制-定 程度上有利于各级党领导重视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但山于信访问题的复杂 性,基层党政机关很难彻底解决所有信访问题。最后,信访机构庞杂,缺乏整体 系统性,权轻贵重: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缺火,终结机制不完善,充满人治色彩。

5.3百姓依赖信访的原因

第-,百姓对我国司法权的信任缺失。最卨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曾说: “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在逐渐演变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 可怕的现象。”这几年我国各地出现了一些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的案件,如“许逞案”、 云南“躲猫猫”、杭州“飙车案”,西安药家鑫案、重庆李庄案等。在这些案件上,社 会群众都?定程度表现出对司法、执法的不信任。究萁原因可能有:第?,司法 机关及工作人员长期以来职业素质低,对法律理解有偏差,裁判质量低;第二, 工作态度简单粗暴,认为对案件的处理天然地具有权威性,对群众采取高高在上 的态度,损害司法部门形象:第三,慑于行政权力权威,不敢依法司法,以及司 法腐败等行为损畨当事人合法权益;第四,司法效率低下,如拖延司法程序,案 件久审不结:案件执结率低,未执行量猛增^这些原因表明我国司法机关没有很 好地发挥应有的解决纠纷与冲突的功能和作用,民众唯有转向信访机构寻求权利 救济。

第二,由于法律还未完全普及和文化传统的影响,大部分西姓+能理解司法 程序价值和程序iH义的意义。程序正义被视为“看得见的正义”。西方有句著名的法 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即案件不 仅要判得iH确公平,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该使人感受到判决 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国家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唯有遵守司法程序,才能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信访不信法现象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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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法律精神真正实现和保陣司法权威性。2005年佘样林这起冤案的发生,IH是 因为湖北省有关执法、司法人员忽视司法的程序正义。但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和 文化传统因素的影响,我们多数百姓和一些司法人员还不能完全理解程序价值及 程序正义,就可能不相信司法部门的作用和权威,甚至抵触法律,在寻求权利救 济时就只相信信i方机构。举例来说,张三的盗窃行为,触犯刑法,依法一般会被 判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其盗窃行为并没有被人发现。他过十多年 后回来,这时就算张三的盗窃行为被发觉,依照法律规定,司法部门也不能追究 其刑車责任。可是受害人或其他百姓就+能理解,为什么张三盗窃财物却不用承 担法律贵任。

第三,百姓对法院具体的受案范围不了解,诉诸司法又可能面临不予受理和 驳回起诉等风险,所以直接选择信访救济。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信访救济 应是对行政复议和司法救济的补充。但后两种救济途径都存在受理范围限制,比 如人事纠纷不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救济,而且我国行政部门权力过大, 时常千涉法院工作,致使有些案件法院可以或已经受理立案,但法院只能不予受 理或做出驳M起诉的裁定。正如有学者所说的,行政诉讼立案难,立案之后胜诉 难,以及胜诉之后执行难。?而信访的启动程序相对简单,而且易于冲破关系网的 束缚,所以百姓为求争议及早解决就会直接寻求信访救济。

第四,百姓对成本投入的考虑选择信访不信法。目甜我M诉讼经济成本投入 大,主要包括律师代理费、诉讼规费。诉讼规费足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收取的费 用,据统计,法院收费名H总共有20多种,如案件受理费、财产和丨正据保全费。 此外,诉讼周期持续久,司法救济从程序起动至终结要经过当事人起诉、法院受 理、案件审理与裁判、执行判决结果等过程,加上由于社会和案情的复杂性,案 件可能久市不决。而诉讼所持续的时间越久,当事人所投入的人力和物力等经济 成本也相应增加。与之相反,信访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程序少,周期短,并且 不用承担举证贵任。法经济学认为,所苻法律活动都要以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 利用,即效率最大化为EI的,所有的法律活动基于此论断都可以州经济学的方法 来分析和指导。||()1所以依据经济学中成本一收益理论分析可以得出百姓倍访不 信法的原因是百姓认为诉讼与信访的收益基本相当,何诉讼的成本W收益之比岛 于信访的成本与收益之比。

第五,成功事例和投机心理刺激R姓信访不信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人 局下,党和政府通常会为信访人解决纠纷,维护他们合法权益。信访亊项的解决, 一方面确实维护许多受S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让一些公民得到

参见汪庆华:《中W行政诉讼:多中心主义的司法》.《中外法学》2007年笫5期

许多非制度的非合理甚至非法的利益,就比如笔者邻居老杨那个案件。在这些成 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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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信访不信法现象产生的原因

事例的刺激和引导下,民众认为通过司法救济取得的效果+如信I方救济,导致 百姓信访积极性迅速提升,信访人数大贽增加,信访人目的也不再只足信访所要 解决纠纷问题的本身,还企盼以特殊手段达到比预期更大的利益。

第六,中国百姓传统心态促使信访不信法。中国传统社会是人治社会和乡土 社会,对行政力最的诉求是百姓根深蒂间的价值取向,这导致中国姓形成浓厚 的权大于法、清官和厌讼情结。鸣冤平反的传统法律文化在我围老百姓的心目中 从來都是天经地义的正义准则,老百姓朴素的正义观。1111即使到了现代,百姓也 仍基于这些传统思想的影响,片面认为权力和权力拥有者I会为K实现正义,因 而在遇到争议纠纷时,一?般不会想到法律而是不由自主地会想到信访。同时,清 官和厌讼情绪使普通老百姓存在臣民意识:既惧怕权力,又想亲近权力。惧怕权 力使人们远离权力,所以远离权力的工具法律;又因为别人提俱权力,又有 亲近权力以威慑别

一一

人、规避法律的冲动,信访就为这种矛盾心理提供了制度化渠 道。

6信访不信法问题解决的可行性分析

国民依赖信i方救济而忽视司法救济,是在追求实体正义时忽视程序义;是 扬人治抑法治,造成行政权对司法权的r?预;是与法治精神背道驰。但信访救济 对于目前存在诸多不公和官场腐败的社会是-个必要的矫iH机制:对公民来说是 一种可以实现IH义的可能出路a信访救济与法治间存在的这种朋友与敌人双面关 系表明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的艰巨性,但更预示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性。

第一,公民存在通过(准)司法渠道和党政渠道解决纠纷有同等程度的需求, 表明信访不信法问题的解决具有可能。平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程金华于2009年发 表一篇关于中国公民冲突解决时制度选杼的论文(参见下表6.1 )o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6信访不信法问题解决的可行性分析